妳的            

健康保健
性愛羅曼史
 
性愛筆記
慾望城市
單身日記
婚姻與家庭
媽咪寶貝
 
媽咪與我
育兒錦囊
嬰兒健康
離婚停看聽 晚晴協會推定型化分居協議書(new!)
中央社
2005/8/11
評價累積 票數 給我評價 評價
讚喔 41 票 讚喔
普通 21 票 普通
不優 20 票 不優

(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一日電)不少人誤以為夫妻分居幾年,一方就可向法院訴請離婚,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說,台灣尚未通過分居條款,不管幾年都不能直接構成離婚要件,但只要雙方簽署分居協議書,就有法律效力;因此,晚晴推出定型化分居協議書,希望決定離婚前先給雙方冷靜思考空間,並釐清相關責任。

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指出,在協助婦女處理婚姻問題時,發現許多人對「分居」充滿誤解,一些婦女因為一時衝動任意帶子女離家出走,衍生一堆後續法律問題,甚至可能被控惡意遺棄或不履行同居義務。

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指出,過去與婦女新知基金會積極推動「事實上不同居達五年以上」的婚姻,夫妻任一方可向法院訴請判決離婚,不過過程中有些立委認為五年時間過長,且面臨兩岸通商頻繁,擔心為包二奶的台商開離婚的方便之門,各方歧見至今尚未達成共識。

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常務理事紀冠伶說,法律上雖然沒有分居制度的設立,但也未明文制止這種制度實施,只要雙方達成共識,在分居協議書上簽名蓋章,就有法律效力。

晚晴指出,推出「離婚停、看、聽|完全分居手冊」與定型化分居協議書用意,希望婚姻出現裂痕的夫妻在決定離婚前先給彼此冷靜思考空間、時間,以更和平、理性態度面對。分居協議書中也規範子女監護教養、家庭生活費用、分居期間財產等,釐清分居期間的相關責任。940811


外籍新娘的問題 ~小佳~ 2005/3/15 上午 11:01:22
發表新話題 more
國人婚育態度調查結果 2004/12/16
單身公害 2003/11/25
回教的愛情 2003/10/29
神奇的柔焦 2003/10/22
公主的童話 2003/10/1
娶老婆還是越南的好? 2003/9/10
已婚者的外公外婆 2003/9/3
我愛你 2003/8/27
新生活運動 2003/8/4
煮婦物語 2003/8/4
車子與妻子 2003/8/4
本網站主要內容由民進黨婦女部提供,其所提供之連結標題之智慧財產權屬於民進黨婦女部所有 意見信箱